你可以养狗,但必须守规矩
现在的城里,养狗的人越来越多了。狗的地位也与日俱增,专门的狗粮,专门的狗衣服,专门的宠物医院,那待遇,恐怕比有些人的还要高。
养狗的人也把狗叫毛孩子,叫宝贝儿,叫儿子,以后叫什么目前还不知道。总而言之,宠得不行,爱得没够。
其实,养狗是你的自由,别人本无可厚非。但是,如果你的爱好妨碍了别人的自由,甚至造成了伤害,问题就严重了。
说实话,我不喜欢狗,甚至讨厌狗。因为有些人养狗之仿佛被拉低了智商,变得不通人性。
几年前,我被狗咬过。早上我从小公园走过,一只哈巴狗突然窜过来咬了我腿。还好我穿了长裤,没有出血,但却有两个清晰的牙印。于是赶紧去防疫站打狂犬疫苗。回来后我告诉了那狗的主人,她却说我家宝贝不咬人!然后就不了了之,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费用也由我自理了。
从那以后,我见了狗就躲,而且特别讨厌狗,一遭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狗是狼的亲眷,狼是狗的本家,无论你把狗叫什么,都改不了它的动物性,凡是狗,肯定咬人,只是个时间而已。
现在,大家对城市里养狗的意见非常大,而且冲突不断。主要表现为,狗主溜狗不拴绳,不清理狗的排泄物,溜狗不分时间,不分场合等等。所以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极端的毒狗事件,这也是法律不允许的。
其实,养不养狗是一个人的自由,只要不违犯法律,别人也说不出什么。但是,在城市里养大型犬绝对不合适,而且狗尿狗屎随处可见,从没见过哪个狗主是合格的“铲屎官”,而是任由大狗小狗到处乱跑,到处乱叫,随处乱拉。公共场所仿佛已经成了狗们的公共厕所,所谓的溜狗就是让狗出来排泄。请问,你们的自由是否妨碍了别人的自由?
所以,你可以养狗,但必须守规矩。
著名作家梁晓声曾用四句话表达一个人是否有“文化”,即:根植于内心的修养、无需提醒的自觉、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为别人着想的善良。
请大家对号入座,检视自己,当一个有文化的人,有修养的人,有品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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