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宠物管理的一点建议
作者:养宠萌主
* 建议对溜狗不拴绳导致屡屡伤人事件的发生和由于当事人不釆取手段,使宠物到处撒尿拉便等危害公共安全和卫生行为当事纳入诚信管理范畴;第一次劝阻,并要求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宠物的合法手续,同时予以电子记录,以便今后的处置;第二次警告,第三次下除了把宠物收容,立即釆取诚信黑名单制,在一定时间段和欠费老赖一样的制约,这样才能有效的保护人身安全,保障公共场合的卫生。
西安市限制养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
第四章 养犬行为规范第二十七条 养犬人、养犬单位应当依法文明养犬,遵守下列规定:(一)定期进行犬只免疫,依法办理犬只登记、年检;(二)携犬出户时,为犬只挂上犬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牵引带牵领;牵引带不得超过两米,在行人拥挤时自觉收紧牵引带;(三)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四)犬只有攻击人行为时,立即制止,不得危及他人人身安全;(五)保持犬只卫生,制止犬吠,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六)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不得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