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界的“三姓家奴”,大白三易其主
狗在人们的心目中一直是忠诚和勇气的代名词,不然也不会有“犬马之劳”、“犬吠非主”、“犬马恋主”等成语的出现。但什么事物总有反其道而行的,就算咱们生而为人,也有不守信用的,最有名的莫过于三国时期的吕布,被张飞阵前叫骂为“三姓家奴”。说到三姓家奴,我感觉有必要好好介绍一下,因为大家可能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吕布本姓吕,父早逝,认荆州刺史丁原为义父。丁原待他不薄,倚为股肱。然而吕布见利忘义,寡情负恩。董卓用了一匹日行千里的赤兔马,一千两黄金,数十颗明珠,一条玉带,便令吕布动了心,杀了丁原,取其首级,投降董卓,拜为义父。天下第一好汉卖身投靠,使董卓如虎添翼,更加飞扬跋扈。 为灭董卓,司徒王允抓住这对父子同样好色的缺点,设下连环计,将歌伎貂蝉同时许给董卓和吕布,使父子两人陷入争夺美女的圈套。“风仪亭”之后,父子的矛盾加深了。董卓无情,竟向吕布掷戟;而吕布,为了一名歌伎,也不惜与义父反目,杀了董卓,夺回貂蝉。这便是“三姓家奴”的由来。
这种事在狗界当中也出现过,就是本文的主角,一条大白狗,咱们暂且称之为大白吧,三易其主,最后也没落得好下场。
大白应该是格力和大笨狗的串串。虽然大笨狗也有纯白色,但大白显然比普通大笨狗苗条,甚至比母狗更苗条。它又大又小,腰弓很厉害,尾巴比大笨狗细很多,胸部也很窄。与大笨狗相比,正常体重的大白动作要轻得多,速度快,弹跳好,嘴巴残忍而死亡。它的第一个主人是镇上的屠夫——省钱。他在水里吃得太多,镇上没有宽敞的活动场所。他的体重明显超标。他肥胖的身体似乎要爆炸他的狗皮,压碎他纤细的四肢。它的第二个主人是村里的屠夫——德福,我们上一篇文章写的是好狗的主人。有一天,德福去市场。他碰巧遇到了省钱的人。两个屠夫都是好狗。他们聚在一起。他们说话没完没了。他们拉得越来越热。如果你想去,如果你省钱,你会把它拉回家。你必须喝两杯。屠夫家自然会摆弄,四道菜。他们碰了碰一杯红色的猪。他们推着脸,把红色的五花肉拉在你的脖子上。的确,如果兄弟们不喜欢等一会儿把它拉走,回去好好调整。德福很快说,好好的。当他真的离开时,德福喝得很晕。当他看到自己的财富时,他没有提到狗,也没有说什么。骑上车慢慢地回家,吹了一阵风,喝醉了,下车帮助树疯狂呕吐,呕吐后靠在树的另一边休息了一会儿。谁知道呢,这一次睡着了,当他醒来时,月亮已经上升了,他的大脑也清醒了很多。刚站起来,脚被搅拌了,仔细地看着,哈哈大笑,这不是那只大白狗吗?他跟着德福回家,在路上吃了德福呕吐的污垢晕倒了。德福把它扛在肩上,骑回家。这样,德福就成了它的第二个主人。
在农村地区,它肯定没有以前吃得好。德福喜欢遛狗。几个月后,大白变得非常漂亮——白发,细嘴,弓腰,长腿,比笨狗高,但比笨狗聪明;它比格力强壮,比格力强壮。这只狗非常喜欢它。有时当他遛狗回来时,他可以抓住一只兔子。一旦发生这种情况,他会在村中心的十字路口站很长时间。如果他不做其他事情,他会称赞这只狗。王世祥先生的《獾狗谱》中写道:春秋两季咬獾,挂在茶馆里鼓掌;里外三层人围观,人们精神上充满了狗和快乐。后来,大白跟着德福市场,留在原主人那里,不回来了。他可能厌倦了吃剩饭麦麸以前的头蹄下水了。
过了不长时间,大白又跟着去赶集的得福回家了,如此反复几次。同村的金虎爱和得福一块儿玩,同样也好养狗。一次酒至酣处,得福和金虎又说起了狗,说起狗,肯定又少不了说大白。见金虎双眼直勾勾地看着卧在旁边的大白,又不时地把盘子里的好菜夹给它吃,得福慷慨的说,喜欢就拉走玩几天。不知是这狗太聪明能听懂人话,还是得到点儿恩惠就变心。金虎头天喝得醉醺醺的回家,根本就忘了这茬儿,开门一看,那条心心念的大白狗就卧在门口。正开心呢,村头儿大喇叭上就传出得福找狗的声音,于是就带着大白匆匆赶了过去。得福了解到前因后果,算了,这狗送你吧!
自从金虎得到了这只狗,他很喜欢它。慢慢地,他习惯了这只狗,改变了他的习惯。原来他对人很温顺,但他时不时地在这里咬人。这完全取决于它的脾气。如果他不同意,他会张开嘴咬人。金虎为此付出了很多代价。最糟糕的一次是咬人的腿和肚子上的一块肉——那是一个葬礼宴会。上面有一碗大肥肉。没有人对油腻的大肥肉感兴趣。金虎把它夹在一起扔给大白。碰巧一个孩子跑过来。也许大白以为他是来和他一起抢肉的。他咬了孩子的腿,来回摇头,把孩子压在地上摩擦,吓坏了所有人。当每个人都做出反应时,不管你怎么用棍子打它,它都不会放手。不得不,金虎用铁杀死了大白。孩子吓得魂飞魄散,腿和肚子上的肉几乎被撕掉了。
大白为自由,为食物三易其主,最后自负地埋葬了自己的生命,因为他的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