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中的物事(9)养狗
每每在小区里散步,总会碰到遛狗的人,一搭讪,话题自然离不开狗,我们之间就互称“狗友”。
我已经多年没有养狗了,但多年前相识的“狗友”仍然一见如故。碰到他们遛狗时,我们便聊狗、摸狗、逗狗,狗们对我有种天然的亲近,摇着尾巴,围着我嗅我舔我蹭我。
多年前,我也养过一条狗,一条血统颇为纯正的金毛。那时候的金毛,还很少见,不象这几年如土狗一般到处都是。
我和家人叫它“南茜”。听名字你就知道它是“女”的;一个欧化的名字,可见“她”是宝贝;妻和我被称“狗爸狗妈”;以至于女儿说,南茜是我们的幺女儿,宠爱程度超过了她这个亲生的大女儿。
南茜一表狗才人见人爱。它毛发金黄油亮,体态修长,它不威猛,但壮实伶俐。“头似葫芦耳耷拉,尾似狐狸腰婆娑”,完全符合狗中美女标准。
南茜是女儿从亲戚家抱来的。这家亲戚做房地产,家里养了条母金毛“妞妞”,据说有什么“血统证”,买回来时花了不少钱。母金毛“妞妞”发情了,亲戚又想办法找了条同样有“血统证”的公金毛配种。“怀胎六甲”,一朝分娩,一窝生了12个,狗妈妈头胎没经验坐死了4个,满月时存活8个。遂打电话让女儿去抱养一只。
女儿和她妈妈兴冲冲地去领狗了。其实,她们母女俩背着我已“密谋”预约了很久。女儿喜欢狗,但我不喜欢。我知道养狗麻烦,特别是养一条貌似名贵的狗,而且是大型狗,光是狗粮就是一笔不小的款项。费钱倒也罢了,女儿正上大学,常年不在家,妻原也对养宠物并不热络,明摆着,把狗弄回家,妥妥的就成了我一个人的事。
怎奈我在家里地位低下,三个人中我排老三,反对养狗被一票否决。狗终是抱回了家。
这是2010年冬天的事,女儿读大二,放假了,刚从长沙回家不久。
刚满月的小奶狗不是金色,也不是黄毛,却浑身雪白,毛绒绒的像个雪球,比我的拳头大不了多少。它的眼睛看似睁着,却看不到面前的东西;它走路战战巍巍,一步三摇,只能靠嗅觉摸索;时值冬天,女儿把它放在一个大纸箱里,取暖器热水袋加旧棉衣,它还是冻得瑟瑟发抖;喂了牛奶就开始拉屎拉尿,不多会就把纸巾旧衣服弄湿了,不住地换卫生纸;它一哼唧,女儿和她妈妈就凑到跟前......
折腾到晚上,母女俩的新鲜劲过了,自顾自便去睡觉,扔下狗在客厅放任不管。我铁着心,强忍着不去看,但奶狗的哼唧声终是打动了我的恻隐之心。唉,上天有好生之德,这可爱的小生命既来我家,也是缘分,天可怜见,我心慈悲,罢了,就认下它吧!佛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罪过,说重了。把养狗说成是入地狱未免有点过分,但养一条鬼灵精的金毛确实麻烦。金毛的智商在狗中除了“边牧”和“泰迪”,据说排名第三,这高智商的家伙特别好动,极不安分。其实奶狗还好,勿须出门,无非是喂食和清洁卫生而已,但2个月后渐渐长大的狗,麻烦就越来越多。
它备受宠溺,价格不便宜的狗粮、洗澡用品、狗装备,都是女儿网上买的,每天有空就要训练它,还必须每天至少三次出门遛一遛,穿上狗鞋,下雨穿上狗雨衣,在外面难免邂逅其它的狗,狗们便一起追逐一起嬉闹打滚弄的浑身脏兮兮的,每次回家就免不了洗刷......
南茜几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长大,四个多月,体重就二三十斤了,成了一条半大的狗,毛也渐渐变得金黄,长长的迎风飞拂,威风凛凛又憨态可掬。它优良的基因起了作用,训练后的南茜,能轻而易举地听懂我们的口令,前进后退、起立卧倒、拒食寻物之类的狗技如小菜一碟,并且能看人的脸色行事,我高兴的时候,它粘着我,看我不高兴,就悄悄地趴在一边;网上说金毛的智商可达七八岁的小孩,我家南茜还真有这等智商,除了不会说话;它还爱干净,特爱洗澡和玩水,它从不在家里拉屎拉尿,憋着,一定要等到在外面去方便。
半岁左右的金毛最难养,正是多病的时候。按照兽医的嘱咐,各种的疫苗打针,间着月都得去。南茜又鬼又精,看见我们牵着它往宠物医院方向,反映过来就赖着不走,最后只得撸着去打针。饶是如此,依然没有躲过“细小”病,这种类似于狗们小时候的“天花”,是狗类的大劫,得了此病,多半的狗就此夭折。
得了“细小”的南茜不吃东西,上吐下泻奄奄一息。但它还是挣扎着,从阳台上摇摇晃晃地走到厕所里去解决,夹不住滴在地上,就泪汪汪地看着我们清扫,眼神令人心疼。
我把它用布包裹着抱去宠物医院打针,它一动不动。兽医说,南茜怕是挺不过这一劫了。妻要出差,临行前寻出几大块新布给我,说南茜万一有个好歹,就用这布。从妻的眼里,我看到了深深的怜悯和不舍。
我不放弃。几个月的喂养有了感情,我没有放弃的理由,一次吊针100多,两个小时,一天两次,我抱着它打针,它就眼泪汪汪地看我,不动。
挺过了5天,慢慢不拉了,终于肯少量进食了,兽医说,南茜逃过了一劫。
夏天,南茜7个月了,它“出落”得更加漂亮,也更能折腾了,它到了“拆家”的年龄。这个时期的狗,完全是个魔鬼,特别是“拆家”数一数二的金毛。狗嘴长牙闲不住,得磨牙,找根木头给它,不多时木头就变成了一堆木屑。但我们总得去上班呀,家里没人的时候,它就撕沙发、咬门、吃桌腿,甚至啃墙皮,简直要把家弄成废墟的节奏。不敢把它单独放在家里了,用牵引绳拉着出门,它就咬牵引绳。
相邻楼栋养“哈士奇”的狗友说,他家的“二哈”才是“拆家之王”,左邻一楼养“边牧”的狗友讲,他把边牧关在一楼院子里,它“挖地三尺”,弄得院子一片狼藉。其实狗们都这样,只是“毁家”的程度不同而已,过了10个月或一岁就好了,犹如小孩的青春期或叛逆期。南茜是个“女”狗,比公狗温顺多了,这也是女儿她们娘俩选择南茜的原因。
过了10个月的南茜,果然不再拆家了,它性格大变,温顺得象个“大家闺秀”,淑女极了。平时我们做事的时候,它就静静的趴在地上,一双晶莹的黑褐色大眼睛跟着我们转动。我们不再给它戴项圈,也不再栓牵引绳,过马路时它自然地贴紧我们,难怪它是导盲犬的最佳狗选。
按照狗友们交流的经验,起初我们喂它狗粮。渐渐地,我在餐馆吃饭后,带些肉类骨头给它,尝了肉的滋味,它从此就不吃狗粮了,于是我只好去五眼桥去鹿鹤农贸市场,买牛脊骨牛肝或鸡杂牛肺等肉类,回家煮后放在冰箱里让它慢慢吃,养南茜的那几年,冰箱被它的食物占用了大半。我们吃饭的时候,南茜就爬在地板上啃骨头,啃骨头的地方,还得垫一块布,充当它的“饭桌”。
在家里,我们不敢再吃零食,一开食品袋,它闻着味就来了,狗鼻子厉害;躲着偷偷地撕开食品包装纸,一转身,它就站在你的跟前,狗耳朵也厉害。从此,我们戒掉了吃零食的习惯,我们吃,狗直挺挺地坐在跟前流口水,我们不忍。因为有些人吃的东西,狗是不能吃的,如巧克力,如葡萄、如含木糖醇类的零食。
南茜特别粘人。妻和我都得上班,出门的时候,它知道我们要走不会带它,依依不舍送我们到门口,家里就剩它独自留守;下班进门,它一准站在门口,尾巴摇的老欢,是不是孤单久了,就特别渴望与人为伴?
每天的早晚,是南茜最快活的时候,一年365天,雷打不动的遛狗。起晚了,它会用嘴拱醒正睡着的我。一般情况,我早遛,妻晚遛或我们一起遛,中午随机。天冷天热,刮风下雨,概莫能外,狗要拉屎拉尿,不能等的。遛完回家,再到厕所洗狗脚,雨天,则还要洗狗腿狗肚子上的泥。有时,我边洗边戏谑跟它说话,说南茜,养条不能看家的狗,有什么用呀?它就摇头摆尾地?我。
金毛的确不适合看家,它的基因天生和人友善,从不攻击人类。网上有个段子,说小偷进门,看家的金毛帮忙小偷一起找东西。我不怀疑。南茜就是这样的家伙,瞧见陌生人和我说话,它便使劲摇尾巴,客气的近乎谄媚;南茜最喜欢家里来客人了,那热乎劲没人能比,在客人胳膊腿上磨过来蹭过去,那是替人挠痒痒,伸长舌头舔客人手,表达最崇高的敬意。当然亲疏还是有的,女儿放寒暑假了,我带着南茜去接站,看见女儿的一霎那,南茜会冲到女儿跟前,扑上去嗷嗷呜呜,激动得浑身打颤,甚至尿失禁,它知道,这是它的亲人,最宠爱它的那个亲人回家了。
金毛虽然天生和人友善,但不代表它没有攻击性。金毛又名“黄金猎犬”、“金毛寻回犬”,是单猎犬,是在猎捕野兽野禽的寻回犬中培养出来的。百度百科上这样介绍它:金毛犬属于匀称、有力、活泼的一个犬种,身体各部位配合合理,腿既不太长也不笨拙,游泳的续航力极佳;它表情友善、个性热情机警、自信而且不怕生,性格讨人喜欢。尤其对小孩子或者婴儿十分友善。
南茜不怕生,更不怕狗类或其它动物。我们带它上街,车水马龙,它只是贴紧我走,不紧不慢,泰然自若;我买菜带它去菜市场,群狗欺生围攻它,它仗着身材高大,仪态威风八面,对群狗的吼叫不屑一顾;有时在小区里遛达,突然发现前面有猫或黄鼠狼,南茜的猎狗天性顿时展露无遗,它动若脱兔,冲上前去捕猎,但往往最后无功而返。
南茜天性喜水。夏天的傍晚,我和妻遛狗来到白云湖边,它会迫不及待地跳入水中,我们便向湖中扔饮料瓶,它就游去叼回,游来游去乐此不疲,岸上其它的宠物狗只有看着眼热的份。记得有年冬天,我开车带南茜到季梁公园,看到有水,南茜一下子跳入水里,我赶紧带它回家用电吹风吹干。其实金毛是北方犬种,它不怕冷,它只怕热。
大热天,我们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空调。如果开慢了,南茜会站在空调前,看看我们,再看看空调,提醒我们快点打开,当听到“叮”的一声,空调开了,它会立即扒在凉风的正前方,静静地享受;我们上班去了,也会在家里开个电风扇,专门给它扇风,觉得凉快了,它会自己换个地方躺着;闲暇的时候,我们给它梳毛,它就懒洋洋地伸着腿躺着享受,收集的狗毛攒在一起,缝成一个包包,冬天把脚放进狗毛里,真暖和......
快乐的日子就这样日复一日。南茜快乐地过着狗生,同时,它也带给了我们无穷无尽的快乐,它长成了一条胖狗;每年,它会有两次发情期,我和妻溺爱它,没有让它当狗妈妈,觉得生了狗崽终要送人,骨肉分离的那一刻,我们不忍。
快乐的日子不以为意,而悲伤总是突如其来。
2016年夏天的一个上午,我们突然发现南茜嘴里流涎喘气,中午,它已经下不动楼了,和妻在楼下借来一辆三轮车,挣扎着弄到车上,拉到宠物医院,兽医给打了两个多小时的吊针,似乎好了些,回家时,它走路还是有些打飘。到晚上,它总是站着,不躺,也不吃东西。看情况不好,我们又把兽医请到家里,兽医说可能是心脏病,又吃药打针,针打完了,狗躺下了,却再也不能站起来,折腾到转钟,愈发严重。妻在客厅守着南茜寸步不离,我不忍,不敢看它,到书房去看电脑。凌晨三点多钟,南茜开始抽搐,妻喊我,我到客厅,见我来了,南茜把尾巴费力地扫了几扫,想挣扎着爬起来,嘴里“咽咽”了几声,便不动了,断了气。
妻的泪象断线的珠子,我眼里一片潮湿。我俩坐在南茜身边,轻轻地最后一次给它擦身子、梳毛,多柔软、多厚实、多漂亮的毛啊!妻找来一床崭新的布套,把南茜放进去,封上;又找来一个包,把它所有的狗粮、狗用具和狗玩具也装进去,把拉链拉上,我们静静地相对坐着,无言,等天亮。
我们没敢告诉正在读研的女儿。直到有一天,我们嗫嚅地告知她,女儿说她早已猜到了。她说,你们每次和我通话,都会提到南茜,突然就不说了,肯定是出了大事,我也就不问,问了,更伤心。女儿一声叹息。
清晨5点钟,天蒙蒙亮,接到电话赶到我家的内弟,和我一起把南茜抬下楼,抬到车上,妻也把南茜的杂物拎上车。天正下着大雨,路上流水成河。
悲伤也逆流成河。车开到云海天地,我和内弟冒着大雨,用铁锹在路边的坡地掘了一个大坑,把狗埋了。怕别人发现了偷狗,我们又把地弄平,消除痕迹。正是早上,大雨如注,四顾无人。
写这一段文字时,我仍是喉头发紧,心里很痛。我知道,狗死了,过去老人的说法是不要埋,但不埋,我心不忍。
南茜在我们家仅仅生活了6年。6岁,对于狗类来说也不过中年。我们共处的那些年,南茜除了胖些,并没有出现过病态,它怎么说没就没了呢?
古人说:“君子之于禽兽,见其生,不忍见其死。”相聚是美好的,别离总是令人悲伤。从那以后,我便不再养狗。
住我左侧文运苑3号楼的桂医生,家里养了一黑一白两条小“京哈”。小白死了,小黑不吃不喝,不几天也死了,她把它们一同埋在屋后的小院里,她说,狗是最忠诚、重情义、有灵性的动物。
我家前面四栋的文昌苑2号楼,有个鲍老师,也爱狗,我养金毛的时候,她养了一条泰迪,后来,泰迪死了,她很伤心,就收养流浪狗,她家里已收养了4条,每天傍晚,她还到文峰塔社区去喂成群的流浪狗。她问过我几次,有被人弃养的金毛,问我要不要,我说,狗的生命比人短,我怕再伤心。
去年春节在日本旅行,慕名寻到东京涩谷车站的闹市街头,我见到了心仪已久的“忠犬八公”,这只闻名世界的狗,依然靜静地坐在那里等他的主人,它的铜像被人摸得锃亮,它的故事让人悲伤。我流连了很久、很久,我知道,大凡养过狗的人,都知道那种悲伤很痛、很痛。
但我依然爱狗,特别是金毛。每每在小区散步,或是走在街上,只要看见金毛,我就会不自觉地走上前去逗弄,它们长的几乎都是一个样子,憨态可掬,毫不怕生,人见人熟,人见人爱。看见它们,我仿佛又看见了南茜。
但我不再养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