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自媒体 > 宠缘联萌 > 遛狗拴绳入法,违者将面临处罚!

遛狗拴绳入法,违者将面临处罚!

 
作者:宠缘联萌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于2021年5月1日施行,里面规定了携犬出户须佩戴犬牌且拴绳牵引。近日,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旧馆中队在辖区内查获一起携犬出户未履行犬只约束义务案。案情概要...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于2021年5月1日施行,里面规定了携犬出户须佩戴犬牌且拴绳牵引。近日,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旧馆中队在辖区内查获一起携犬出户未履行犬只约束义务案。

案情概要:

2021年2月3日9时37分,旧馆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在南浔区旧馆镇潘家庄路有一只黄色土狗,当事人并未用牵引绳约束犬只。执法人员随即制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履行犬只约束义务。同时,执法人员向其制发了《询问通知书》,要求当事人至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受询问。经领导同意,旧馆中队对该当事人立案调查。

该养犬人的行为已违背了《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要求,属在镇完工区域内携犬出户,未执行约束犬只责任的违纪行为。2021年2月3日,稽查队友根据《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要求,对当事人的违纪行为做出处罚款RMB100元的行政处罚法决策,当事人于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当天向特定金融机构交纳了罚款。

遛狗拴绳入法,违者将面临处罚!

有关法律法规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一条

城市、镇完工区域内携犬出户的,理应由成人选用牵引绳牵引带等方法约束犬只,并按时消除所携犬只的排泄物。

不可带上除军警犬、正确引导犬以外的犬只进出幼儿园、幼稚园、中小学及其医院门诊、大型商场、酒店、餐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房间内地区和搭乘公共交通设施。

养犬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九条

违背本规章第十一条第一款要求,在城市、镇完工区域内携犬出户,未执行约束犬只责任的,由市人大明确的养犬主管机构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下列罚款;情节恶劣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下列罚款。在城市、镇完工区域内携犬出户时不按时消除所携犬只排泄物的,由市人大明确的养犬主管机构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下列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携带除军警犬、引导犬之外的犬只出入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以及医院、商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养犬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田园犬
中华田园犬
相关文章
7点至22点禁遛!史上最严遛狗规定什么情况?网友:要起早贪黑
7点至22点禁遛!史上最严遛狗规定什么情况?网友:要起早贪黑

近年来,恶狗伤人事件频发,狗患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正逐渐凸显,社会上呼吁加强犬类管理的呼声很高。近日,一项“史上最严遛狗规定”引发了文山本地以及全国网友的热议。这究竟是什么情况?此遛狗规定到底严在何处?

遛狗不牵绳最高可罚1000元!本周四起,杭州开展专项治理
遛狗不牵绳最高可罚1000元!本周四起,杭州开展专项治理

养犬家庭越来越多,但随之而来的不守规、不文明养犬行为也日趋增多,因养犬引发的邻里矛盾也经常发生,在社会上产生一定反响。11月12日上午,杭州市城管委召开推行全市文明养犬活动新闻发布会,解答了大家对于养犬的疑问...

养犬,你真的准备好了吗?
养犬,你真的准备好了吗?

不要轻易养犬作为“上海领养日”平台的一名长期义工,小俞说自己做这些完全是出于对小动物的喜爱。尽管喜欢,但她自己却并没有养狗,她说自己“还没有完全做好准备”。 因为做义工的缘故,小俞见多了救助人和领养人之间的故事。

蚌埠警方“拍了拍”养犬人
蚌埠警方“拍了拍”养犬人

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市民朋友:您好!《蚌埠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20年5月1日施行的,应当依法、文明、规范养犬,服从政府管理部门管理和监督、提高自律意识。现将有关规定温馨提醒如下:一、养犬人饲养犬只须知1.限养区域内每户限养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