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遛狗人多数会拴绳遛狗少数不拴绳者担心“狗受约束”
今年5月1日起,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施行,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5月8日、9日,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在皇姑区、铁西区的部分公园、广场进行实地调查,发现无论是在小区还是在公众场所,80%遛狗人会拴绳遛狗,有10%—20%的市民依然不愿意拴狗绳。
此次新规推出,对养狗人的遛狗行为进行了规范,大多数市民、养狗人对此表示赞同。
数据信息:80%遛狗人要拴绳遛狗
“遛狗拴绳是好事儿,我家的狗一直全是拴绳的。”
女子告诉记者:“我养的狗是泰迪宠物狗,没有攻击性。两年前我就上网买狗绳,小区里有人怕狗,拴上绳子后,怕狗者的恐惧感会小很多。我知道以后如果不给狗拴绳就要罚款了。这个法规好。”
7时30分,新闻记者在坐落于启工街基本建设大道周边的大润发超市小城市广场,见到一名大爷拉着狗绳在遛狗。大爷告知新闻记者:“这一狗就是我孩子养的,我替他遛狗,昨日我儿子到公安局办了狗证。狗绳是以网上购买的,20多元化。政策法规对人是有拘束力的,之前都是以社会道德方面来规定养宠物人,此次从法律法规方面作出要求,实际效果更强更长久。”
亲眼目睹:某些拴狗绳成摆放
同样是大润发小广场前,5月9日7时,记者看到一个中年女子手里拿着狗绳,跟在她身后的狗完全是放养状态。记者走近问:“手里拿着狗绳为什么不给狗拴上?”她回答:“狗是动物,拴上了会压制它的野性,会有被束缚感。”
访谈中,遛狗不拴绳者,回应大多数是“小狗还小,压根并没有必需”“一直全是放宽遛狗,并没有拴狗绳的习惯性”“狗是小动物,栓着了会难受”。
响声:大部分群众适用遛狗拴绳
大部分市民觉得,出门遛狗不拴绳,可能会引发事故和纠纷。为此,大家建议,管理不文明养犬行为,应当像查酒驾一样严格,要让“遛狗拴绳”“养狗办证”等观念深入人心,成为习惯。
“我儿时被狗咬伤过,所以我怕狗,在大街上看到不拴绳的狗,都是会躲着走。我并不了解,为什么外出遛狗不拴绳?那样对自已和别人全是逃避责任的。”孙先生说。
“一个政策法规的实行,一定要增加行政执法幅度,对现阶段不拴狗绳的人要增加惩罚幅度。不可以让拴狗绳这件事情变成摆放。”刘先生说。
转变:沈阳犬证办理量激增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行后,遛狗不牵狗绳将被视作违纪行为。最新政策执行的一周内,在沈阳市各管辖区公安局,养犬许可证货运量猛增。
在皇姑区公安局塔湾派出所,仅4天时长审理犬只办理证件50多份。“这一货运量比(最新政策执行)以前多了好几倍。”工作员告知新闻记者,做事对话框24个小时对外开放,8:30-16:00中间均可申请办理犬证和犬牌及其其它各种业务流程;夜间也可审理资询和申报材料,隔日就可以领到。
养犬知多少
遛犬不挂犬牌 不牵犬绳的
拒不改正的 处两百元罚款
根据《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和《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出户遛犬不牵绳,在重点管理区内未办理养犬许可证养犬,到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遛犬,饲养禁养犬,养犬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等行为都属于违法违规养犬行为。
遛犬不挂犬牌、不牵犬绳的,由公安部门勒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两百元罚款;惩罚满三次的,强制性救助犬只并注销《养犬登记证书》。
在养犬关键管理方法区域内,对没经备案养犬或是未按本年度缴纳养犬服务费的,由公安部门勒令期限改正,贷款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性救助犬只,对本人处一千元罚款;对企业处二千元罚款。
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处两千元罚款。
在养犬关键管理方法区域内公共场合内遛犬的,由公安部门勒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两百元罚款;惩罚满三次的,强制性救助犬只并注销《养犬登记证书》。
在养犬关键管理方法区域内,养犬人的养犬个人行为明显防碍、影响住户正常的日常生活的,由公安部门给与警示,勒令期限改正;贷款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性救助犬只并注销《养犬登记证书》,对本人或企业处五百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