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养犬新政今起执行!每户只准养一只,并且不能进这些地方
针对养犬不办证、饲养禁养犬、遛狗不拴绳等养犬行为,沈阳市都有哪些具体的管控举措?
4月15日上午,本报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合举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有关人员到沈阳日报新媒体中心直播室参观详细回答有关问题。同时,通过热线与人民群众的互动,回答了人民群众对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提出的有关问题,听取了全市人民群众的一些建议。
本期嘉宾:沈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控犬大队代理大队长 路裕加
海报设计:孙鹤湉
今起专项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为进一步加强大城市养犬管理方法,标准大城市不文明养犬个人行为,确保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卫生城市基本建设造就优良的公共秩序和市容市貌,依据《辽宁养犬管理办法》、《沈阳市养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沈阳市派出所决策即日起至年末进行该地进行的重点整治工作中抵制不文明养狗健身运动。
本次集中整治工作中,关键治理遛猫遛狗不拴绳、排泄物不清除、一户养多犬、违反规定喂养禁养犬等不文明养犬个人行为,依规曝出一批不文明养犬个人行为、依法查处一批涉犬违反规定案子、收容一批流浪犬和无主犬、打疫苗一批狂犬病疫苗、依法查处一批犬只不法饲养及买卖黑窝点。
全市范围内,每户准养一只
根据《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市三环路以内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市三环路以外为养犬综合管理区。
重点管理区:住户每户准养一只犬,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禁养犬的实际种类和体高、身长规范,由市公安部门会与市兽医行政机关明确,并向社会发展公布。
一般管理区:每户一般准养一只犬。
文明养犬,需做到这些依据省、市有关政策法规,在关键管理方法区域内,养犬人理应遵循以下要求:
\(1\)除盲人携带导盲犬外,不得进入幼儿园、学校、医院、儿童活动场所、公园、广场、纪念场所、餐馆、商店、展览馆、电影院、体育场馆、游乐场、机场、候车室等公共场所。
(二)不可携犬搭乘中小型汽车出租以外的公共性代步工具。携犬搭乘中小型汽车出租时,理应征求司机赞成。
\(3\)假如狗能依照条例或政策法规乘坐电梯,应积极绕开别人,并采取措施的保障措施,避免影响别人。
(四)携犬出户应当束犬链、挂犬牌,由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牵领,并主动避让他人。
(五)理应马上消除犬在户外代谢的排泄物。
(六)不可在住宅小区的公共位置养犬。
(七)不得虐待、遗弃所养的犬。
\(8\)死犬理应立即送到特定地址,在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 的监管下开展无害化,不可随便丢掉、埋藏。
(九)理应采取措施对策,避免犬阻拦、影响别人一切正常日常生活。
(十)履行养犬的其他义务。
不为犬注射狂犬疫苗 后果很严重
所养的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刻将被伤者送医疗机构诊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对负伤的犬只或是疑是狂犬病毒的犬只,养犬人理应将其送到公安部门开设的犬只收留所,接纳动物疫防组织 的查验。经确定患狂犬病毒的,理应开展无害化。
对于逾期不为犬注射狂犬疫苗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置,所需处置费用由养犬人承担,能够处五百元罚款。
养犬人未办养犬许可证书的,由公安部门勒令时限补领,贷款逾期仍未办的,处五百元处罚;没证养犬的,收走其犬,可以处以五百元至二千元处罚。被收走的犬由公安部门在收走的行政许可决策起效后依规处理。
沈阳市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文明养狗人外出遛狗时,有责任照顾好狗。如果不系好狗链,让狗在出门散步时自由活动,很容易造成吓人狗、伤人狗、咬人狗等问题,危害他人和自身健康。因此,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自觉遵守《辽宁省养犬管理条例》和《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文明养犬。
【连线实录】皇姑区泰北小区居民李先生:现在不少养狗的市民不自觉,狗拉到草地、马路的粪便很少有人收拾,一不小心就踩上了。沈阳三环以内就不应该许可养狗。
苏家屯区凯撒小区的胡先生:我家楼下就是一个宠物医院,在医院里接受治疗的猫、狗,排出的屎和尿气味太大了,眼看天气转暖了,可根本不敢开窗户,建议沈阳市有关部门对不文明养狗行为应当好好管一管,管理措施再细化些。
沈河区志新社区的宋大爷:单纯靠警方还是力量有限,应发动街道、社区一起参与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这一直是比较有效的方式。我所住的小区有一处新建的健身广场,但近期却被遛狗的居民给占了,那些狗排出的粪便也不收拾,稍好一点的即使收拾了也只是把擦完的纸随便扔到角落里,建议警方与社区能进一步联动,对小区遛狗行为进一步加强管理。
沈阳市时报社新媒体中心(沈阳网)编写 王沛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