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限制养犬管理办法征意见:狗绳限1.5米狗乘电梯限行
10月18日记者获悉,近日《芜湖市限制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发布,征求意见。记者从《征求意见稿》中看到,今后芜湖或将实行划区域限制养犬,养犬需要登记和年审,每户居民只许可饲养一只小型观赏犬。
设立专门机构,处置涉狗问题
根据《征求意见稿》,芜湖市区实行划区域限制养犬;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三山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以及江北工业园区等区域为限养区,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和无为县由县人民政府确定限养区并向社会发布。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成立了由公安、农委、畜牧、城管、工商、卫生规划、财政等部门组成的限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全面负责协调处理限养犬饲养管理中的有关问题。各部门各司其职,具体开展限养犬登记、免疫、认证和限养犬流程的波犬采集工作。
每户限养一只,须登记和年审
《征求意见稿》称,芜湖市推行养犬备案和本年度验审规章制度。限养区范畴内,申请办理养犬的企业和本人理应到公安部门特定的场地申请办理养犬登记,没经备案、年审,不可养犬。
限养区域内,每一户住户只批准饲养一只中小型欣赏犬,严禁本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狗,企业饲养烈性犬、大型狗的务必推行拴养或饲养。视障饲养导盲犬、身体重残的伤残人饲养扶持犬的不会受到此要求限定。
对犬进行健康检查,注射狂犬病疫苗,植入电子标签;对养犬人及其犬进行登记,并向养犬人发放养犬登记证、养犬证和养犬手册。电子标签应当包括养犬人姓名或者养犬人姓名、联系电话、犬位、犬号、品种、注射狂犬病疫苗时间等信息。
养犬推行年审规章制度, 养犬登记证书每一年年审一次。年审不过关的,撤销养犬资质。
议案的一大闪光点是创建了一个“狗收留所”。柴犬犬舍承担搜集和处理流浪犬、流浪犬、养宠物人同意送过来的狗,并限定由养宠物管理方法单位临时性扣押和收走的狗。遗失的狗、临时性扣押的狗和别的遗弃超出30天的狗,假如查验身心健康,能够 向群众公布收养。
牵狗乘坐电梯,应避开高峰期
《征求意见稿》对养犬人义务进行了详细规定,在公安机关批准的自有住宅、院落内饲养犬只,禁止占用公共楼道等共有区域养犬;外出时为犬只佩带犬牌,由完全民事能力人用束犬绳(链)牵引,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束犬绳(链)长度不得超过1.5米。
乘电梯或左右室内楼梯时,应绕开高峰期時间,积极绕开别人;严禁带狗乘座公共性代步工具,带狗乘座的士时,应获得出租车驾驶员的准许。
《征求意见稿》要求,违规将接纳相对惩罚,激励中国公民揭发违反规定养犬和不文明养犬个人行为,审理揭发的单位理应立即依法查处,并将依法查处結果告之揭发人。